2007年5月8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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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中院监督执行 上访户微笑止步
通讯员 陈群 本报记者 余春红

  本报讯  杭州62岁的残疾人徐老汉最近停止了上访的脚步,他与杭州一所中学的拆迁合同纠纷案执行历经2年多,终于在杭州市中级法院立案监督执行后圆满执结。
  徐老汉是个肢体二级残疾的残疾人,徐家也是有关部门的救济对象。2004年,徐老汉在区法院与杭州某中学打了场拆迁官司,当时法院判决该中学立即在市区安置建筑面积不少于82平方米的房屋,并立即发给徐老汉家安置经济补贴。但法院判决生效后,该中学并没有履行义务。
  2005年9月,徐老汉向法院申请执行。通过法院执行,中学给徐老汉安置了房屋,但在经济补贴的数额上,徐老汉和中学之间产生了分歧。徐老汉要求经济补贴计算到2005年9月为止,并要求中学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但中学不同意。为此,双方僵持不下,徐老汉不断到有关部门上访。
  2月1日是杭州市中级法院的院长接待日。这天,徐老汉反映了自己申请执行的情况。杭州中院领导了解后,即将此案作为执行监督的案件立案。此后,虽然案件继续在基层法院执行,但杭州中院将它纳入了监督程序。中院承办该案的周法官立即查阅了徐老汉一案的案卷,并认为,被执行人以判决不明和已发出办理回迁手续通知为由不支付徐老汉经济补贴,没有法律依据;而徐老汉提出经济补贴计算至2005年9月的要求则有一定依据。
  此后,杭州中院召集徐老汉和学校进行协调。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学校支付给徐家经济补贴和利息共计6万余元。徐老汉满意地表示,再也不用上访了。
  杭州中院对下级法院的执行案件进行立案监督始于今年,到目前为止,已立案监督执行案件24件,办结11件。